新规本月实施!茶叶“瘦身”成功没?

来源:leyu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02-21 06:44:32

  核心提示: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针对茶叶过度包装现象和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世界食品网-)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针对茶叶过度包装现象和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

  1401 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1402 茶制品(茶粉、固态速溶茶、茶浓缩液、茶膏、调味茶制品、其他茶制品)

  1403调味茶(加料调味茶、加香调味茶、混合调味茶、袋泡调味茶、紧压调味茶)

  1404代用茶(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袋泡代用茶、紧压代用茶)

  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积极走进辖区企业,检查规范茶叶等重点商品包装。

  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新国标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对商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及包装成本三要素进行现场测算,结果均符合标准。

  位于湖滨北路的一茶庄,今年5月,该店因销售一款茶叶礼盒包装空隙率超过75%的限量标准,被执法人员责令改正。执法人员指导经营者及时对店内不一样的规格的茶叶礼盒做全面排查,将过度包装商品及时退回给生产商共同整改。

  近日,执法人员再次上门时发现,该品牌的大部分茶叶礼盒已经“瘦身”成功,过渡期内尚未销售完毕的旧版礼盒并未上架销售。

  本次走访中,经营者对新国标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内容提出疑问,执法人员结合其所销售的茶叶种类,从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包装层数判定、商品总质量与内装物质量比率等方面给予相应解答。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茶叶店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强化茶叶销售环节监管执法,遏制茶叶过度包装行为,营造绿色低碳的市场消费环境。

  执法人员发现商家销售的大部分茶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有3家茶叶店销售的部分茶叶空隙率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改正,立即下架上述过度包装的茶叶。

  限制要求包括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和包装空隙率,这三项内容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规定,则判定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

  茶叶包装层数不允许超出4层。包装层数以非间接接触内装物的包装为第一层,从内到外依次类推。紧贴销售包装外且厚度低于0.03 mm的薄膜不计算在内。

  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营销售卖价格的20%。

  对于一层包装茶叶产品,不需要计算空隙率,层数也小于4层,成本不需要计算,因此一层包装产品一定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选购茶叶时不看“颜值”看质量,拒绝过度包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杜绝铺张浪费,如发现茶叶明显过度包装现象,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